周口师院仪器设备库房安全保卫制度

发布人: 刘春蕾    发布时间: 2017-06-01    浏览次数: 106


一、仓库管理员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明确职责。

二、领取物资、器材的人员,要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未经保管员同意不准进入库内随便拿用物品。

三、各类物资、器材必须按性质分类排放整齐。仪器仓库内不得贮存易燃、易爆、强氧化剂、强腐蚀和剧毒等危险品,库内严禁堆放其它无关物品。

四、严格执行防火规定,不准在库内吸烟、生火、使用电炉、电熨斗等其它电热器械。

五、仓库保管员要熟悉贮存物资的性质和安全要求,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保持消防、照明、通风等设备的良好状况,不准挪用、外借消防器材,保证随时使用。

六、下班时,要切断电源,锁好柜门,关好门窗,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七、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保卫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打印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