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督导制度

发布人: 刘春蕾    发布时间: 2017-06-01    浏览次数: 34

成立中心实验教学督导组,主管实验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是实验办公室主任和各教研室主任。

建立各种针对性的实验教学检查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实验教学质量的检查工作,每学期对开出的所有所有实验课程至少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记录检查情况。要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加以改进。督导组长要掌握本中心的实验教学的总体情况,对一些重点实验课程或学生反映较多的课程,作现场抽查,及时处理。

各实验室要对实验教学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检查考核要做记录,重要内容要存档备案。要对学生的出勤、纪律、实验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或严重违纪者,定期公布并给予处理。

实验教学督导组长可随机对实验课课程听课,按中心检查要求核实实验教学的各个环节,并及时反馈信息和提出改进意议。

建立科学的实验质量评价体系,不定期的开展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工作。通过评价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


 

打印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