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人员考核办法

发布人: 刘春蕾    发布时间: 2017-06-01    浏览次数: 33


一、考核组织

实验室人员采取逐级考核的方法:实验室主任考核本室的实验室人员;院(系)主管实验室的领导考核实验室主任;其考核结果由院(系)汇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备案。

二、考核内容

实验室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实验室人员工作量考核和实验室人员工作质量考核两部分。

三、考核的程序

1.实验室人员工作量考核

由被考核者认真填写实验室人员工作考核表中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报院(系);实验室主任的工作量直接报院(系)审核。

2.实验室人员工作质量考核

由考核者根据考核表中工作质量考核所列的项目逐项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按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等确定其工作质量等级。

3.院(系)将所管实验室人员的考核结果按表二汇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备案,以作个人晋升、聘任、受奖的依据。

四、由于实验室人员的工作门类多、差别大、量化难,本考核细则仅供各院(系)领导和实验室主任考核时参考。考核者有权根据所管实验室完成实验技术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别是被考核者履行八小时工作制的情况;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情况;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日常工作运转的情况综合评定被考核者的工作质量考核等级。对于实验室综合管理不力,仪器设备帐物不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不能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运行者,全室人员的工作量考核等级皆不能得A 等。

五、考核者一定要坚持原则、奖惩分明,对积极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工作勤恳;维护、改造、自修、自制仪器设备成绩显著者要鼓励和奖励;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教学事故或重大技安事故者要罚。并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和提高广大教工对实验技术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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