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 |
发布人:
刘春蕾
发布时间: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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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是培养理工类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课程考核是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规范实验教学课程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非独立设课和独立设课的实验满分均按100分计,非独立设课的实验成绩占整个课程成绩的30%。 二.18学时以下的实验进行考查评分,考查的主要依据来自学生实验平时成绩,18学时以上(含18学时)的实验必须进行实验考试,实验总成绩应包含实验平时成绩(占60%)和实验考核成绩(占40%)。 三.实验课缺课50%(含50%)以上者,不给实验成绩,随下届重修。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若该门课程总成绩不及格且实验成绩也不及格者,重修该门课时必需重修实验,若该门课程总成绩不及格但实验成绩及格者,可不重修实验。 四.实验成绩的评定: 1.平时成绩占60%(实验过程50%,实验报告50%),以百分制计。 (1)实验预习:该项为做实验的必备部分,无预习报告者不准参加本次实验,由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前进行检查。实验预习具体要求如下: ①基础性实验预习报告需完成的内容为: 实验目的; 实验仪器(实验中具体使用的仪器、器件及其型号有多种选择者可在实验操作时根 据具体情况填写); 实验原理(简要说明实验依据的原理、方法等); 实验内容[简要说明实验的操作步骤、实验数据记录]; 简要回答实验思考题; 实验注意事项。 ②设计性实验预习报告需完成的内容为: 实验目的; 实验仪器(实验中具体使用的仪器、器件及其型号有多种选择者可在实验操作时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实验设计(简要说明实验原理,说明设计思路、方法,预期结果等); 参考资料(列出设计的依据等资料来源,格式为: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参考资料的页码)。 实验说明:实验中的注意事项等。 (2)实验过程:该项占50%,由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结束时打分,以百分制计,学生在规定时间未完成实验,该实验应重做。 (3)实验报告:该项占50%,由任课教师批改实验报告时打分,以百分制计。全面评价实验报告、包括测量结果、理论计算、误差分析、结论、思考与建议等。 2.实验考试成绩:40% 对学生掌握的实验操作技能、分析问题能力、设计能力等实验基本技能进行实验测试,考题内容包含实验依据的原理、实验测试方法、常规仪器的使用等方面。以抽签的方式选择考题,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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